8 薛蠻子涉嫌嫖娼和聚眾淫亂案
【案情】2013年8月23日,知名天使投資人、網絡打拐名人、微博大V「薛蠻子」(中文名為「薛必群」)因涉嫌嫖娼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行政拘留。事後,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「平安北京」分別於8月25日、29日發佈消息,對外公佈其涉嫌嫖娼和聚眾淫亂情況。2013年8月29日,中央電視台《新聞聯播》欄目用近三分鐘時間對該案進行了詳細報道。2013年9月2日,薛蠻子被刑事拘留,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。
【影響性】犯罪嫌疑人權利
2013年的薛蠻子經歷了從天堂到地獄般的法律與傳媒體驗。以微博、社交網站等為代表的新媒體,既造就了薛蠻子這樣的公眾人物,為其提供參與公共話題和事件的機會,也提供了國家有權機關直接對公眾發佈相關資訊、影響社會輿論的平台。如同其他公眾人物一樣,新媒體時代的公眾人物固然應當遵守相關法律,珍惜自身形象。然而,在媒體可以直接影響社會公眾和輿論的情況下,無論是對於公眾人物隱私權和程序權利的必要保護,還是對於媒體信息公開的必要限制,以及在尊重司法獨立避免媒體審判方面,都應當在法律上予以進一步的界定和規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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